2015年重庆涪陵区乡镇事业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公告(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17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四楼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联系人:傅老师、况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32700、72252353。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加盖鲜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报考人员报名时出具贫困证明原件(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区县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及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区县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及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本人残疾需出具区县残联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以及残疾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本次公开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
(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5年1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流动科(一号楼四楼406室)。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联系电话:023-72232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岗位的《专业科目》采取现场才艺测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 2015年1月31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
实际操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分值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招聘岗位有实际操作的面试成绩=实际操作×60%+结构化面试×4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招聘岗位为试讲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