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合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65名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2015年重庆合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65名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
1.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招聘45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职教、特殊教育专业学科岗位的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招聘15名。
3. 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贫困毕业生5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15年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
3. 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 报考岗位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6.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合川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7.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8. 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 高校贫困毕业生为具有合川户籍及周边区县(潼 南县 、北碚区 、铜梁区 、璧山区 、渝北区)户籍(包括考生高考前户籍在合川区及相邻区县,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合川区及相邻区县的户籍,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合川区及相邻区县所在地高校的人员),截止2015年1月18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0.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11.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12.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3.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