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20名(2)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9580019。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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