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上杭县政府系统部分县直(城区)事业单位遴选10人公告(6)
五、相关待遇
遴选人员按各遴选单位的编制性质确定为我县相应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人选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原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上杭县公务员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遴选的咨询电话为:0597-3998793(上杭县公务员局调配股),监督电话为:0597-3882350(上杭县公务员局纪检室)。
(六)有关本次遴选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rs.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公务员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遴选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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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公务员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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