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清市新任教师招聘485人公告(5)
(六)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毕业生报考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参加本学科招考。小学数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治、历史、地理、法学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以上各专业的毕业生还允许报考特殊教育专业。
(八)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方法按本方案执行。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榕委组综[2006]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以及招考工作中有关的回避工作。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十一、具体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二、本方案由市公务员局与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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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社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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