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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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满足我校教育教学需求,拟在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党校教师。现将招聘条件、专业及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事业编制经济类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211、985院校2015届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六级;
2、专业: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国际贸易。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2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00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办公室
具体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永明大道5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个人简历(A4纸一页)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
3、英语、计算机等级证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5、一寸近期彩照2张
以上证书A4纸复印按顺序排好
报名人员请在红桥区人才中心网址hppt://jhl.tjhqqzf.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凭打印填写的报名表报名。
报名人员所提供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考务费45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
笔试时间:2015年4月 29日(周三)下午2:00至4:00
笔试地点: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
笔试成绩三日之内在红桥区人才中心网址hppt://jhl.tjhqqzf.gov.cn公布。
(二)专题试讲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3的比例确定本岗位进入试讲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试讲内容:待通知
试讲时间:待通知
试讲地点: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
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总成绩三日之内在红桥区人才中心网址hppt://jhl.tjhqqzf.gov.cn公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ⅹ50%+试讲成绩ⅹ50%(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试讲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在红桥区人才中心网址hppt://jhl.tjhqqzf.gov.cn公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红桥区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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