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红桥区委党校招聘公告(2)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红桥区委党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红桥区委党校办公室 26371775
26531943
监督电话: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516130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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