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4)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综合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两部分组成。
七、成绩管理
(一)2015年10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业版》进行管理。从2015年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准考证号长度由原来的11位升位为12位。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于2015年2月15日通过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二)各市务必于2015年3月6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同时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使用标准模板)通过协同平台盖章后报我局考务部。试卷预订单必须使用PTMIS按考点预订后汇总,并导出Excel格式,通过协同平台上报。
(三)各市于2015年5月28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并于6月1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大纲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一、其他
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各市报考人员咨询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拨打各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024-23447330
各市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表)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成绩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