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招聘卫生人员公告(3)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社会事务局报组织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经高新区组织部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孙先国
咨询电话: 0531- 88756190 咨询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济南高新区组织部监督电话0531-88871627
附件:
1、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
4、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须知.doc
5、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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