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5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15年9月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南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报到,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南阳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南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377-63200015
附件:1、南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南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阳市中心医院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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