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湘潭县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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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湘潭县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为了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根据《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00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4人、初中教师25人、小学教师58人、特殊教育教师3人。招聘岗位见《湘潭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⑸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湘潭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⑴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15年5月1日上午8: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5:3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湘潭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不收报名费。
⑵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报名;非师范类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及《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报考在岗不在编小学教师计划的,报名时须提供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和本人近3年6个学期的原始教案件各1本(任教学校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出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科目不低于5:1)。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按总招聘计划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女性教师普通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及时联系湘潭县教育局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⑴、高中、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初中音乐笔试内容以声乐知识为主、初中体育笔试内容以篮球和足球知识为主、初中美术笔试内容以绘画和书法知识为主)。小学、特教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30分)、数学(40分)、英语(20分)、小学科学(10分)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试题难度:高中和初中教师笔试试题为高考难度;小学教师、特教教师笔试试题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难度。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进行笔试。考生在考试当天上午7:00开始在笔试考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高中、初中(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科目除外)、特教教师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科目教师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小学教师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面试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入围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保密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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