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直属的34个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下同)需增补的629名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委托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
骨干教师岗位:男性年龄在42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37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教授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51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毕业生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4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毕业生岗位)》和《2014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骨干教师岗位)》
注:
1、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
2、经教育部认证后的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3、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与长沙高新区学校招聘岗位混报),当同一岗位多于一个招聘单位时,还可填报“是否同意调剂”选项(若未填报此选项,则视为“不同意调剂”)。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考生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网络报名时间:
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5月6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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