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机场检验检疫协检员招聘补充公告(10名)
2.应试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管委会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人员实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1—86198296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15年5月7日
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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