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聘教师51人公告(3)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辞退。
3、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4、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之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四、其它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报名,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519786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0371-6718538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箱:rsc66962327@126.com
rlzyghc@163.com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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