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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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46号),结合我局实际,拟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应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参加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开发布,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同步公布。
(二)职位查询
详见公告附件一《2015年上半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3日8时至5月23日13时 (具有博士学位者报名时间不受此限,可随时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附件二《2015年上半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所报职位对应的单位电子邮箱中。
邮件主题按此顺序填写:应聘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申报单位+申报岗位。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均设有咨询电话,应聘者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3)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负责监督、指导。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