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招聘8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2)
(五)面试、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采取成组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名单,若未达到面试比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进入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若面试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者,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合格者,由区水利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原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工作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不予录用,其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进入面试且合格者)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个人总成绩=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聘用
(一)通过考试、面试、考察等考核程序,按照应聘人员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聘用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在编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相关规定,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在考察期间或聘用期间一旦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6820697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