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
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考核时间:2015年 6月22日上午9:30-12:00
七、体检、政审、公示
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政审考核。
政审合格者,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招录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在我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时,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中国地震局审批同意后,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参与考核、政审及录用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录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地震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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