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11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公告(4)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6-2579573(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
绵阳师范学院
2015年6月4日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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