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招聘522人公告(5)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公安厅和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织实施。
十五、监督
自治区公安厅纪委全程监督自治区公安厅区本级招聘工作。 监督人: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监察室主任 程建荣
监督电话:0991-5586027
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报考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安部门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新疆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