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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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为新中国首批成立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是全国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医攻博"的试点单位,已发展成以中医药学为主体,医、工、管、理、经、文、教等多个学科协调发展的省"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6月24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照片一张(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一并寄送到: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921室,邮编:510006,联系人:温老师,电话:020-3935850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gzuc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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