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芙蓉区补充招聘30名城管辅助人员公告(3)
三、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贯彻执行<长沙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芙办发【2013】29号)文件规定,纳入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及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100元,另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全年共计5000元绩效考核奖,依法享受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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