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邵阳市新邵县教师招聘200名公告(2)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
3、教师资格证:具体见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其中2015年度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者,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考核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新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毕业生执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证明)、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费于2015年6月23日-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新邵县考试中心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而核减下来的招聘计划统一调整到幼师职位,调整后的幼师职位也必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7月1日到新邵县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 7月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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