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邵阳市新邵县教师招聘200名公告(3)
4、考试:
(1)笔试:笔试考汉语言文学知识,即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和写作,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后一名试教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试教;如招聘职位仅一名考生参加试教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此次教师招聘考试参加试教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试教。试教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应学段内容。报考特殊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幼师、计算机、建筑、机电职位者增加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测试项目分数占试教分数的20%。
试教内容在备课前由考生抽签确定。试教前先抽试教顺序签,试教前45分钟抽试教内容签,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不含专业测试时间。
试教总分100分,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凡试教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时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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