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德钦县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3)
六、体检及招聘
(一)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
(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招聘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一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二榜;拟聘用人员公布第三榜。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招聘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妨碍招聘工作、扰乱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dqdq.xxgk.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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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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