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事业单位招135人公告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详见附件1)、面向服务卢氏县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40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中有年龄、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2015年7月23日前符合条件;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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