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瓦房店招聘中小学教师200人 7月11日报名(3)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3)中发布的分配计划,选择具体聘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应聘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不选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其他应聘人员依次递补,选择工作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公示期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新招聘的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确定的拟聘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承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聘工作人员如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择单位、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0411)85611368
附件1:《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附件3:《2015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