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60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部署,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7、招聘范围为面向县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报考县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正在我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所服务县市或面向全州范围以上的招聘岗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5年7月9日前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15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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