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宁事业单位道路运输管理处招聘80人公告(3)
(四)考核、公示
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人选,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一年内发生失信行为累计达到6分及以上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于7月24日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内薪酬标准按照《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规定,新聘人员执行相应岗位一级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日常管理由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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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邮箱:nnygc@126.com
联 系 人:钱俐华 0771-3133302,1387816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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