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学招聘高层次教师简章(3)
(二)考试
考试采取先初试、后复试的方式进行。
1、初试。在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初试由市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试采取面谈交流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在2015年7月28日进行,有关初试的具体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告知。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复试范围。通过初试人员,由市北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复试通知单。
2、复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复试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复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单。
复试时间共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考生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考试。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考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到候分室等候公布考试成绩。
复试按照说课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成绩。复试由7名外聘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复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生生公布。
3、成绩核算。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初试、复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仍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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