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4)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云南省水利厅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单位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wcb.yn.gov.cn/)向社会发布。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省水利厅人事处:0871-63610010
(二)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0871—63619134
(三)省水文水资源局:0871-68312102 ;68317257
(四)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0871—63191418
(五)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871—64173722
(六)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0871-68308698
(七)省调水中心:0871-651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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