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招聘57人公告(3)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基础科目和综合科目,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管理及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科,为综合科目,内容包含管理、法律、教育、公文写作、哲学、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权重比例5:5核定最终笔试成绩)。
考场统一设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具体地点请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五)体检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试讲类岗位按照试讲得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他类岗位按照回答试题一和试题二合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