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招聘57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其本科阶段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应聘者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