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梅州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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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35周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至4日共 三 天(上午8:30-11: 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在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1:3比例 确定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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