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梅州梅县区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2)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等都将在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各聘用单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体检由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聘用单位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聘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
七、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事宜
1、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梅县区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
5、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聘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6、本公告由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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