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54人考试公告(2)
五、考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不同职位报名情况确定,祥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若有调整招聘计划的职位,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职位数计算)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祥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报名后调整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具体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察政审和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并按照所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职位见《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局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件3。
(二)聘用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前3年内只能在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不得借用、调动及参加任何形式考调。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0857—3522423(县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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