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7人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要求,2015年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计划
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组织领导
建立铜仁市党政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党政系统招聘办”)统一组织本次招聘工作,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成员由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三、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正式职工。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8月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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