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铜陵县公安、市容协管员、铜陵高铁北站编外人员招聘23人公告(3)
(四)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分别由县交通局和铜陵高铁北站负责。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同时,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不含因体检、政审因素)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用人单位在两年内出现自然减员后,可向县聘管办提出申请,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8829591(县人力资源局纪检监察室)、8826859(县交通局纪检监察室)、13655627268(铜陵高铁北站)
六、本方案由县聘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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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市容协管员、高铁北站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铜陵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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