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大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58人公告(2)
十四、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11)84613969
市卫生计生委政策咨询电话:(0411)84613969/83683337
中山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2778805
西岗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39661831/39619109
沙河口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4368591
甘井子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6319212
旅顺口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6395989
普兰店市卫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3131387
瓦房店市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62581676/85663264
庄河市卫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9706195
长海县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39370061
十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二)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三)非大连市户籍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大连市有关落户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
(五)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
(六)“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
(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等)请及时查看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查看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关于通知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十六、纪律监督
(一)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及监察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大连市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中有关纪律与监督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附件《2015年大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