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事业单位选调公告(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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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人才机构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景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单位4个,选调人数5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强。
2、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
3、管理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
6、军人家属或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且一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服役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8、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二)工勤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2、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工种、级别。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军人家属或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且一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服役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2015年景洪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与实地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以及录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方式,面向市内外发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景洪市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聘书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每个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报名地点:景洪市勐混路5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691-2126475。
(三)资格审查
人社部门和招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按总成绩1:2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2139510(景洪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本公告由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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