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事业单位临沧市民族中学选聘27名在职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中长期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公开选聘在职教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沧市民族中学2015年公开选聘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海平
成 员:徐家灿 吴新林 郭继宏 黄 雁
何 伟 袁周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教学处,由郭继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周良、何伟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公开选聘在职教师有关业务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
公开选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选聘教师27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美术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6名,初中数学教师5名,初中英语教师5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
三、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
四、公开选聘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治学;品行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胜任所报考学科的教学任务,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及教材要求;能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自己的教学风格,能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教育教学效果较好。
3、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积极参与和承担课题研究任务,能编写相应学科复习提纲和资料、举办相应讲座、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5、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经验和高考备考指导经验;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教育教学经验和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考指导经验;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指导美术高考的经历。报考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取得与所报考学段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参加选聘前三年内党风廉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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