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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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7月23日讯:为加强红河质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原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至30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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