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弥勒市教育局选调优秀教师38人公告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年)>的通知》(红发【2013】51号)和《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贯彻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的实施意见》(弥发【2014】22号)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地补充部分优秀教师,不断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考试选调部分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弥勒市第一中学初中教师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2、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初中教师6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3、弥勒市弥阳中学初中教师10人:语文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4、弥勒市弥阳一小小学教师8人:语文5人,数学2人,音乐1人。
5、弥勒市古城小学小学教师1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1人,体育1人。
6、弥勒市教办幼儿园幼儿教师2人:学前教育2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弥勒市内外的初中和小学优秀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3、报考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报考选调岗位学科一致,要持有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从事初中、小学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弥勒市城区学校教师不参加报名选调。
三、选调办法
选调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和实绩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报名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不开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和笔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成绩面试分占60%,笔试分占40%。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参加笔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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