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承德围场县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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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围场一中教师13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5年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0名,围场一中公开招聘教师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市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围场县围场一中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普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岗位的考生限财经大类、经济学门类、电子商务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报考其它岗位考生不限专业。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培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
(3)户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详情见《承德市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围场县围场一中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在承德市服务的2015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持市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考)。
2、应聘围场一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对口升学及专升本毕业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勤奋、严谨、务实的敬业奉献精神,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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