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招聘、选调专业教师15人公告(2)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3张;
(3)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选调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确认。
(三)公开招聘、选调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岗位招聘、选调人数与岗位报名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不予开考,对少数特殊专业确实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削减招考计划,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人文与科技常识)及教育与中职教育相关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教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课堂组织与控制能力等,时间15分钟,顺序以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按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操作能力。
4、成绩合成: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6、考察:学校将组织纪检、人事、教务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选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1次。
7、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办公室设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办公室。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编制、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聘、拟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七、本方案由怀化商业供销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指导监督部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纪委、怀化商业供销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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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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