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沈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5名大数据管理人员公告(3)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期间双休日不休)
1.招聘咨询电话:024-22532048
2.网上报名及缴费咨询电话:024-22532563
3.纪检监督电话:024-22539058
附件:2015年沈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数据管理人员招聘单位及计划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