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3)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屈原红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册表》和《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编制、人事计划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30-5722366 传真:0730-5727595
监督电话:0730-5720177 0730-57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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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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