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吕梁交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巡逻处突应急人员公告(73名)(2)
八、入围的考生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体能复测时间及地点在交城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体能复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73名人员。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和复测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工资及档案管理
根据复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合格由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年)。
合同期内,县公安局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派遣机构作为聘用的有关依据。不胜任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现巡逻处突应急队人员发放,社保基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巡逻处突应急人员由县公安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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