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5人)(2)
(二)报名
报名采取定点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在报名过程中,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1:3方可开考,汽车类、土木工程类、热能与动力工程类、烹饪方向类和财务会计类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8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北京时间10:30—13:00,16:30—18:00);
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街兵友路45号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3963808
传 真:0991—3966922
邮 箱:btxxxy@163.com
外地考生可通过网上或传真报名,资格审查预通过后,可在考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一天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书原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三部分进行。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试题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分数为100分。笔试内容围绕:职业教育政策、教材教法、心理学和教育学、公文写作等。
2.试讲:考生将集中分专业进行试讲,时间限每人20分钟,试讲内容根据专业需求由考生自定,学生管理人员试讲内容为设计案例,分数为10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考官提出问题由应聘人员回答,面试试题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
4.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20%+试讲*50%+面试*30%
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时间:8月15日-16日(详情见准考证)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环节入围人员。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视为放弃应聘岗位。如有放弃应聘岗位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2.体检在具有相应资质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采取调档、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个人在院校或工作单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3.本人综合条件,包含调查对象、本科毕业院校、导师、毕业课题、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水平和教学工作经历等。
九、公示
1.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2.公示时间:7天
十 、下达聘用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者,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人员名单,学院严格按批复办理各项聘用手续。
公示有异议者,并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增补公示人员的书面申请,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公示。
十一、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年龄的计算: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日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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