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周口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3)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由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619891093(财政局孙科长)
13592227286(人社局赵科长)
监督举报电话:0394-4321480(监察局)
0934-4321864(人社局)
0394-4321562(财政局)
2015年项城市公开招聘基层人社所、财税所工作人员聘用单位一览表esr.zip项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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