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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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1、区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20名;
2、区属小学教师40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详见《焦作市示范区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区属小学教师的,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报考区直事业单位的应聘者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进行认定;所学专业不属于应聘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应聘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区属小学教师的应聘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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